有關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的國家標準實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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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12月10日發(fā)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-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》(GB18584-2001),今年1月1日實施。
表 有害物質限量要求
項目 限量值
甲醛釋放量 mg/L ≤1.5
可溶性鉛 ≤90
重金屬含量(限色漆) 可溶性鉛 ≤75
mg/kg 可溶性鉛 ≤60
可溶性鉛 ≤60
責任編輯:宋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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